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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存在诸多弊病

农村土地承包存在诸多弊病

时间:2006-11-29 9:10:5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自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各地相继制定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地方性配套法规,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但仍有一些地方置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于不顾,出现严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现象,由此引发诸多新矛盾,致使土地承包纠纷案不断呈上升趋势。从近一年多来某基层法院56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一些乡镇以划分“口粮田”、“责任田”、“经济高效田”为由强行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用收回农民承包地的办法搞劳动力转移,抵偿农民以前拖欠的税收款。甚至出现在承包期限内无偿收回出嫁女、丧偶另嫁妇女的责任田现象。二、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一些地方在农民的承包期限内用行政指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某乡镇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不落实第二轮承包政策。调整后的土地仍不与农户签订土地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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