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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与农民土地财产保护现状

《农村土地承包法》与农民土地财产保护现状

时间:2006-11-29 17:45: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2003年3月1日,中国颁布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手段对农民承包地的调整做出了严格规范,对集体经济组织随意处置农民的土地做出了严格限制,这为全面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把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利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那么,我国农民土地财产保护的现状怎样呢?一、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面临的可能侵害1.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在土地承包、土地调整和土地流转中可能受到村社集体的侵害长期以来,我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由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的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由于土地承包合同不甚规范、合同的执行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村社集体干部随意变更承包合同、调整或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干涉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现象屡有发生。无论是在土地发包中,还是在土地承包关系存续期间,也无论是在土地利用经营中,还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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