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

时间:2008-11-12 12:27:3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3号),制定《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如下。一、职责调整(一)加强的职责1、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参与宏观决策职责。2、加强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组织编制职责。3、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的组织制定职责。4、注重从源头预防污染,加强规划环评职责。5、加强环境标准的组织制定职责。6、加强分析环境形势和参与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职责。7、加强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管理和考核职责。8、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估与考核职责。9、加强民用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安全监管职责。10、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职责。1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职责。12、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职责。13、加强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管理职责。(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管理职责。☆蚂.蚁范文网.mayifw收.集整理2、取消国家环境友好...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