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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街道办事处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14-7-6 13:25:5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正确、高效、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政令畅通,依据丛台区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钻研业务,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严守纪律,接受监督,搞好服务。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一)工作人员外出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公务时,着装不整,不主动出示身份证明,收费(罚款)项目、依据、标准的;(二)不按规定公开有关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承办机构、承办人员、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监督渠道的;或不按公开承诺的内容履行职责的;(三)管理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承办人不一次性告知与办事机关的全部事项与所需的文书材料,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宜不作负责解答、不受理的;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说明、不转送的;对符合规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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