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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时间:2007-6-21 8:10: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了规范工会经审干部的审计监督行为,严肃审计纪律,依据审计署《审计人员守则(试行)》、《廉洁奉公若干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六项纪律》和《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树立“八荣八辱”的荣辱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审计,实事求是;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第二条 遵守中纪委颁布的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勤政廉洁规定,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严格执行审计署“八不准”纪律,增强自警、自重、自爱的意识。第三条 遵守全总经审会制定的工会经费审查审计有关规定以及省总、市总、区总制定的审查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办法,规范审计行为,使每项审计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都符合规定。第四条 经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工会组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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