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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

时间:2008-12-6 21:44:4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或批准,并经国家教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本、专科函授教育所属函授站。第三条函授站是举办函授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或学校)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函授站业务上接受主办学校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函授站的工作进行指的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的领导。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导和监督。第四条函授站必须坚持基本路线,遵守法令,贯彻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规章,执行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签订的建站协议,执行主办学校的有关制度,配合主办学校认真、严格地组织教学。第二章设置第五条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根据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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