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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管理服务协议

慢病管理服务协议

时间:2015-8-23 6:40: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乡村医生承担社区慢病管理服务协议甲方:区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村卫生室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社区健康管理的文件要求,按照区卫生局文件精神,甲方将乙方设置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点,共同承担国家规定的社区慢病管理服务项目。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向所在辖区内的慢病居民提供慢病管理服务。1、建立健全慢病患者的健康档案,乙方负责村民的信息采集,并填好健康档案,化验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辖区内已建立档案人员信息核对,确保不出现空档、伪档。2、配合甲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巡诊工作。3、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健康宣传工作。第二条乙方配合或协助甲方根据人口比例(见详细明细表)慢病及高危人群进行随访管理等。乙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符合下列标准:1、对甲方提供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登记、报告和管理,并完善电话、身份证等基本信息。2、按照辖区每年常住人口增长比例对新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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