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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三定方案

民政三定方案

时间:2009-6-24 22:22: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民政机构三定方案一、职能调整(一)加强以下职能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启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加强基层和基层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强化居、村委会建设的宏观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化建设;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将收容遣送划转社会事务科;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因工作量大,人员少,行政区划和勘界工作存在很多问题;根据《兵役法》、《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工作,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和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加强社会福利管理,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和实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目标;加强老龄工作,促进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二)下放以下职能:1、收容遣送工作下放各区。在各区民政局设收容遣送站。2、经常性捐赠接收工作下放各区。在各区民政局设捐助工作中心,各街道捐助工作站。二、主要职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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