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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14-10-12 21:43:0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档案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样、表格、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并委托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应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目录,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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