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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1

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1

时间:2008-11-10 12:07:4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与用电行为,维护供电与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供电与用电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供电与用电遵循安全、节约、计划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的领导,设立电网建设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电与用电中的有关问题,维护本地区供用电正常秩序。第五条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电与用电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级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供电与用电的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工商、价格、质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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