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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工作合同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工作合同

时间:2014-7-13 6:39:3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第1条:派驻人员数量及服务地点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当日内指派22名保安员到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服务地点:区行政中心。第2条:保安劳务费支付方式及数额2.1保安劳务费每年共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元)。2.2甲方一次性出资给派驻的22名保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每人每年壹佰元整(i00元),共贰仟贰佰元整(2200元)。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中途更换保安人员,甲方不再给更换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生效后,甲方在第一次支付给乙方保安劳务费时,一次性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费支付给乙方。2.3按劳动法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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