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局长党纪学习教育围绕六项纪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近日,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4月至7月,在范围内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这是做出的决策部署,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此举非常必要、正当其时。本人积极响应号召,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学、活动参学等多种方式,对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研读和学习。在此过程中,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与反思,从而的纪律条例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也对自己的工作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规范要求。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自我革命,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务实成效。下面,我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六项纪律与大家进行研讨交流。
一、坚持在自我革命中不断提升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自觉性
作为公安机关的,我们首先要牢记公安姓党这一根本原则,把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摆在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