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巩固农村陈规陋习整治成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社发〔2022〕5号)、《市农村陈规陋习集中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从2023年2025年,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陈规陋习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精神,落实县委五五一发展思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以整治农村4+项陈规陋习为抓手,以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重要作用,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