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审读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县委组织部信息资源的采集、发布和管理,切实做好审读把关工作,更好地体现县委组织部的性与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的采集
1.信息资料的来源渠道:县委组织部发布的文件、公告等各类信息,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新闻媒体有关县的报道等等。
2.信息采集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可靠、健康,要有时效性。
3.会议、事件、新闻类信息的报送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文件、报告类信息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其他信息根据信息时效要求报送。
二、信息的审查
1.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机制。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