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精神,根据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市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常委、纪委、监委主任
副组长:区纪委、监委副主任
成员:区纪委常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我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协调沟通、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至12月底集中开展,后转入巩固深化、常态长效治理。
三、监督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方面
各成员单位是否按照区安委会的要求依据本单位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