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庄镇村
村规民约(草定)
第一章总则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爱党爱国爱集体,遵纪守法,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履行公民义务,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第二章规约内容
第一条支持和配合上级和村民理事会制定指导本村发展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二条自觉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参与三清三拆三整治等行动。
第三条不违法违规占地用地,不乱搭乱建,建房不得违反村庄规划,不损害四邻利益,遵守一户一宅管理规定,未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动工建设。
第四条自觉保护耕地,严禁荒废耕地,耕地使用要符合村庄统一规划,不得非法改变其用途或转让。
第五条自觉维护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不乱拉乱挂,不乱堆乱放,不乱张乱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