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控制和查处城中村违法建设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区城中村私搭乱建防控工作,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规范有序,现就深入贯彻落实《市控制和查处城中村违法建设暂行办法》(濮政〔2015〕92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控制和查处城中村违法建设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城中村违法建设实施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产生,加快解决城乡规划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
二、组建工作机构
(一)组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控制和查处城中村违法建设联合工作站。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组建控制和查处城中村违法建设联合工作站,联合工作站设站长1名,站长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科级干部兼任;副站长若干名,副站长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