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工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促进我县畜牧业和屠宰加工业健康发展,(...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县辖区内从事生猪产品批发、零售及以此为原料加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是指经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加工生产,(...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协同做好生猪产品进入我县市场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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