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精神,贯彻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推进消费维权体制建设,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新时代发展。
(一)持续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
1.配合做好消费维权地方立法修订调研工作。配合省局做好《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调研工作,推动新《实施办法》尽快出台。
2.创新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维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执法。完善多元诉调衔接机制,鼓励通过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
3.探索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我市消费投诉公示制度,确立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公示渠道和公示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