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展清风讲坛廉政讲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相关要求,实现纪律教育全覆盖,全面提升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更好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经研究,县委决定在全县干部中认真开展清风讲坛之廉政讲授活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廉政讲授主体
1.县四大家领导班子中的。
2.各乡镇、县直正科级以上(含)单位()。
3.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部室主任、派驻纪检组组长。
4.县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
5.各乡镇(含田家湖生态新区、工业园,下同)纪委。
二、廉政讲授范围
1.县委分别在县委学习中心组和联系乡镇各讲授一堂廉政;县长分别在学习中心组和联系乡镇各讲授一堂廉政;县委其他组成人员分别在所在单位学习中心组和联系乡镇各讲授一堂廉政;其他县四大家领导班子中的到联系乡镇(县直单位)或村(社区)讲授一堂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