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室关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改革发展情况自查报告
为贯彻报告、2018年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根据《根据河北省人民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项督导的通知》(冀教督[2018]2号)精神,市人民教育督导室对所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关于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备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目标达成情况
1、对义务教育予以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全市学校建设均执行国家统一建设标准,确保了城乡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2、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按城市标准进行核算,即教职工与学生比小学为1:19、初中为1:13.5,按照缺口每年有计划地补充教师,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