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区安全生产:
自2017年3月《省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安办〔2017〕31号,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后,各地级以上市和区(以下简称各地市)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思想重视,部署推动。一是领导重视,制定方案。省安委办印发《方案》后,各地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全部制定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广州、深圳、惠州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整治责任落到实处。惠州副市长针对深圳、东莞等地产业转移的粉尘涉爆企业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打击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级传导。汕头、珠海、汕尾市专门召集全市、县(区)粉尘涉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