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赤办文〔2017〕11号)精神,经镇研究决定,今年5月在全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全体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咸宁市委第九届代表大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政治生活,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党风廉政建设斗争新成效迎接和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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