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院(部)级考核工作方案
各院(部)级、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陕西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属高校考核的通知》(陕高教组[2016]175号)精神,根据和要求,从2016年起,全面开展省属高校院系考核工作,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述职2至3年内实现全覆盖。院(部)级考核,由校组织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院(部)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考核工作,重点围绕贯彻全体会议精神和、关于基层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责任,全面提升高校基层建设水平进行。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履行抓工作责任情况
履行主体责任,履行责任人职责情况;准确把握关于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抓好全体会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主持会议、研究工作、加强调研指导、为师生讲等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基层工作情况。重点突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