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6年,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纪委的指导下,乡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狠抓八项规定,狠刹四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切实改进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承担全面从严责任,抓纪律建设的情况。
乡、高度重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抓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洁责任制。及时召开了乡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纪委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乡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成立由乡任组长、乡长和纪委任副组长的乡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了《东洛乡2016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点》,并对2016年建设主要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了责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