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乡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县委、县纪委:
根据《固始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固廉责[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镇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成立组织机构。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汪理明为组长,张维勤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镇属单位、各村、社区也都成立了以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负责人是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