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负责人,各作业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把安全工作确实落实到人,明确安全责任。
二、作业人员要达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夏天要注意防止中暑,防蜂,防蛇,等意外伤害。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无安全用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电工作
3.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经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投物品、器具
8.不准使用皮尺测量带电导体
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
10.不准野蛮装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