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纪工委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芗城区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漳芗委发[2015)6号)和漳芗委办发[2016]1号关于《区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街道纪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1.严明纪律。对街道各级和遵守章程和法规、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和纠正不遵守党规党纪的行为,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2.维护政令畅通。加强的政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