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2016年县级行批事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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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批事项精简清理成果,按照《关于公布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汇总目录(修订版)的通知》(略政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审批相关事项,安排专人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批事项目录管理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现有行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我局现有9项行批项目,即:更新采伐公路行道树审批,在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及跨越公路修架、埋设管线设施、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核准,公路超限运输及大件运输车辆、铁轮车、履带车公路行驶许可,占(利)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和设置公路平交道口核准,内河船舶检验登记,内河船舶船员资格证核发,渡口设置与取消审批,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开业,停业、歇业审批及水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已经全部按照文件公布的行批事项进行审批。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