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承包合同
甲方(出租方):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加强公司资产的安全管护,甲方经集体研究决定,将位于街道办事处村二组租地(面积约3.5亩)承包给乙方作为林下养殖土鸡使用经营。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3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到期根据甲方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让乙方续租。
二、承包费用及交纳方式
土地租用面积3.5亩,因考虑乙方设施、村道协调平整等成本投入,承包费按每年400元/亩,每年租金为1400元(壹仟肆佰元整)。
交纳方式为先交承包费后使用,乙方应于每年3月31日前交纳第二年度承包费,如乙方逾期15日仍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