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八项规定、十项规定、州委州八条意见和县委十二条规定精神,切实抓好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防“四风”反弹,我局按照《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州委、县委相关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早部署早安排
(一)明确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召开局务会议,对节假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进行深入研究、细致部署,做到持续发力;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我局职工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县委常委扩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由干部,尤其是积极带头,高度重视,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在严禁收受各种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严禁年终总结期间,吃请和互相请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