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
第三条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学习法律,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局领导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党校培训、专题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基本方略;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四)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新颁法律法规及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