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
县委常委、副县长陈
(2015年8月日)
根据省人民《关于印发<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4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4〕32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全面展开。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开展情况
市排污权交易中心于2015年4月份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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