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展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现集中安排一次会计账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全县各级机关、人大机关、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重点是机关、事业单位。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于2016年4月19日开始,5月19日结束,共用1个月时间。
三、检查内容
全面调阅2012年12月4日(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至2015年底前单位会计账,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检查:
1、公务接待: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标准,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或提供香烟或高档酒水等,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现象;是否存在餐费结算垒大户、大额度现金支付等;单位办会议是否严格执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