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陈平生,男,1966年2月7日出生,汉族,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1992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福建省第九届律代会代表,省监事会监事,漳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二年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章和律协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艺术,恪守诚信的准则,忠于事业、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担任过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多起各县乃至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以他的实际行动,逐步获得各界人士的认可、当事人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坚定政治信念,确立正确的执业方向。
陈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