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晃办发[2013]21号)、《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晃政办发[2014]12号)、《侗族自治县委侗族自治县人民关于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晃办[2014]43号)、《关于印发<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晃安监〔2016〕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范围
局班子成员
二、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
局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月至少1次带队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至少2次以上。
三、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