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财政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6号)的通知要求,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20132016年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清查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以及扶贫攻坚的措施与成效等方面。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资金用于仲兴乡耿武村、新马桥镇黄庄村等6个乡镇9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资金已经及时拨付。2013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7万元。
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4年扶贫开发千村推进工程重点村名单及项目计划的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