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沿海港口系统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行为,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5年7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组织方式
本次明查暗访活动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并以适当方式邀请新闻媒体参与。
(一)自查。各港区港口管理局分别组织对本辖区和监管的行业进行明查暗访,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综合处。
(二)抽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于9月上旬组织相关处室进行抽查。
明查暗访工作由局综合处、规建处、港务处、财审处联合组织,局分管负责人参加。
三、目标任务
通过明查暗访,了解各港区港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基层站所在管理、执法、服务方面的情况;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