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按照上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岚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将此次整治工作做到实处,特采取如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执法规范化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业务水平。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干警在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深入开展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同时,结合自身业务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山西省办理刑事案件实用手册》等法律法规。
二是明确整治内容,加强案件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司法文书制作的规范要求,在法律文书的审批流程、文书格式、法律条文的引用和说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旦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内部监督。在办案过程中,检察长及时听取汇报,深入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