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三公经费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残联对2015年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有关规定,县残联成立了以残联理事长王永正为组长的“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上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规范。
二、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经自查,县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用
2015年公务接待费4.1万元,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
县残联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