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流动人口清查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计生委6月2日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和6月29日全州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镇)流动人口复杂等实际情况,按照州计生局、区计生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查,现对我区流动人口此次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根据《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和全州人口和计生会议精神及区管发(2005)20号文件精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统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对这次清查,统计的数据,要有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保证这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清查的对象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这次清查的主要对象:
一是:户口不在本辖区(镇)的外来务工、经商的人员,也就是所有外来务工人员(不分年龄);
二是:重点清查年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