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纪委《关于2015年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意见》(鄂纪文[2015]20号)精神及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和县委、《关于开展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局总支会议讨论,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和、有关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贯彻纪委、省纪委有关治理工作的部署,深入治理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的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作风不实、服务不优、工作不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进行整改,建立防止四风反弹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政务服务城乡均等化,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象范围
局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