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综合管理局
关于城乡综合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人大:
按照《县人大2015年工作要点》(江人发〔2015〕3号)和《关于评议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工作的实施方案》(江人办〔2015〕22号)的要求,我局对近年来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班子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中江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原名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0年11月成立,2014年12月更名为现名称,核定编制204人,其中:机关编制16人,下属单位编制188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财股、政策法规股、城乡环境综合管理股、市政设施管理股6个股室,下设执法大队、环卫所、市政所、园林所、城管服务中心5个全额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市容环境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