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安排部署,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使整治工作有人抓、有具体责任人,我局召开会专题进行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胡绍来、成员邓兴强任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熊春霞、会计刘滢、出纳肖琳为成员的县民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整治工作由4人负责(邓兴强、熊春霞、刘滢、肖琳),相关股室予以配合。
二、严格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根据局会议要求,由办公室、财务室对2013年以来的涉农资金帐目进行核查清理,重点对各级审计、财政部门在历次检查、审计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自查清理。一是看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二是支付凭证、帐目是否规范;三是对指出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