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社会”和优化水环境为目标,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堵疏结合、逐步规范的原则,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管理,确保河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河道水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违法侵占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县府办、纪检监察、宣传部、公安、水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安监、工商、人武部、电力、广电等部门负责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统一指导协调全县违法侵占河道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及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为:全县河道内的非法采砂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码头、堆场、阻水道路、预制构件厂(场)、砂场(石子场)等。
工作目标:
(一)对严重阻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及堤防安全的采砂船、码头、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