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我局对寺庙性投入资金审计、财务资金监督工作,根据县县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寺庙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贯彻落实寺庙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制,成立了以分管寺庙的县级领导为组长,审计局局长为副组长,监察、人事、民政、审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岗位责任。根据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2014年工作总体方案,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工作内容、教育宣传学习重点分解到每一个季度,确保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认真开展寺庙财务资金审计,规范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1.我局会同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事务局继续加强寺庙性资金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使用进一步细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在日常事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寺庙财务管理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