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开发100亩经济发展用地
的协议书
甲方:镇经济联合社
乙方:镇经济联合社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双方合作开发使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其中该指标中的66.67亩用地指标有偿流转(转让)给乙方,(...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流转(转让)用地指标共66.67亩。
2、甲方按元/亩向乙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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