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
救助工作的报告
根据湖北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上级冬令救助资金万元,在尚未收到拨款通知的前提下及早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一、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工作责任制。自9月开始,就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对全年因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调查、核实、制定具体救助方案。乡镇民政事务办主任责任到村组,具体抓到户,逐户核实今年受灾农户农作物受灾、房屋倒损、经济损失等情况。层层落实责任,将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是积极开展今冬明春摸底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深入乡镇抓落实,其中重灾乡镇抽查村个数不少于个,每个村抽查户数不低于户;一般受灾和轻灾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