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们严格按照《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县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司法所标准化配置为基础,全面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为司法所配置各类办公设施。将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基层司法所配置,截止目前,为所有司法所配备了新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有9个司法所配备了车辆,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统一规范司法所标识,全力打造司法所新形象。司法所标识直接关系司法所的外在形象,从一定程度反映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业务开展。我们将司法所标识工作作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目前全县12个司法所全部悬挂了新的标识、标牌,对树立我县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提升社会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