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学习心得体会[VIP]

发布时间:2015-11-24文章大小:1586字节页数: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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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2015年10月23日,楼继伟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笔者认真学习了《基本准则》,感觉新意连连,新制度、新理论、新要求贯穿全文。

《基本准则》第一章第三条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基本准则》的开头就明确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系统、双基础原则的全新核算体系。这是《基本准则》的最大亮点,相对于实行多年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基本准则》同步强化了财务会计核算,这是重大的制度创新。预算会计是为了满足预算管理需求,而财务会计服务于单位财务管理,比如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等。

《基本准则》第一章第五条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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